└---→ 入會申請系統 (統一以本系統申請入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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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致力於發展宜蘭在地的文化創意/藝術市集活動,並鼓勵各市集進行串連或與外縣市/海外其他市集進行交流或共同策展。本會歡迎對從事市集擺攤有興趣,或熱愛市集文化的朋友們入會,即日起開放符合章程資格者申請入會,並於本會理監事(籌備小組)審查通過後,另行通知您是否符合資格。
參加本會成為會員者,並非意味之後擁有本會辦理各項市集活動的保障名額,但在年度內得無限制以免費或低廉費用參與本會所辦理之分享會、講座、教育訓練及各種聯誼參訪活動。
獲通知符合資格者,請準時出席本會成立大會(會員大會),並繳交會費。
為便利行政作業,請欲入會者詳細填寫「入會申請系統」,不黯使用電腦者,請親友協助填表。無專長證照者,請至少須填寫推薦人欄位,以咨理監事進行會員審核作業。
※ 會員資格及會費:
*一、個人會員*
設定戶籍、工作地、出生地或親友居住於宜蘭縣境內,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五歲、具有下列資格且經認定有助本會發展,得經申請並於理監事會聯席審查時決議許可,成為本會個人會員:
(一)
具各縣市街頭藝人證照;各種手工藝、農工商技藝/技術證照或認證;或經本會成員推薦具特殊才藝或技藝者。
(二)
具藝術或文化創意產業之企劃、表演、策展、節目主持等才能,或對推動文化創意事務投入心力或卓有貢獻者。
(三)
目前或曾經就讀,或擔任教職員工於各級學校人文、藝術、工藝、園藝、設計、建築、語文、傳播、文化創意等相關科系或特殊班級;或曾擔任各級學校校內相關社團成員者;或長期耕耘藝術教育或藝術技能,經本會理監事認為功績卓著者。
*二、團體會員*
以推廣文化創意產業為目的,且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,經理監事會決議有助於本會會務發展者,採邀請方式入會,且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*三、預備會員*
設定戶籍、工作地、出生地或親友居住於宜蘭縣境內,凡贊同本會宗旨、未滿二十五歲、具有下列資格且經認定有助本會發展,得經申請並於理監事會聯席審查時決議許可,成為本會預備會員:
(一) 具各縣市街頭藝人證照、各種手工藝、農工商技藝/技術證照,或經本會成員推薦具特殊才藝或技藝者。
(二) 具藝術或文化創意產業之企劃、表演、策展、節目主持等才能,或對推動文化創意事務投入心力或卓有貢獻者。
(三) 目前或曾經就讀,或擔任各級學校人文、藝術、工藝、園藝、設計、建築、語文、傳播、文化創意等相關科系或特殊班級;或曾擔任校內相關社團成員者;或長期耕耘藝術教育或藝術技能,經理監事認為功績卓著者。
(二) 具藝術或文化創意產業之企劃、表演、策展、節目主持等才能,或對推動文化創意事務投入心力或卓有貢獻者。
(三) 目前或曾經就讀,或擔任各級學校人文、藝術、工藝、園藝、設計、建築、語文、傳播、文化創意等相關科系或特殊班級;或曾擔任校內相關社團成員者;或長期耕耘藝術教育或藝術技能,經理監事認為功績卓著者。
*四、贊助會員
贊助本會工作之企業、團體或個人,達一定額度或數量者且同意列冊者。其數額由理事會訂之。
*五、會費收取*
[經審查符合資格並獲通知者,請於成立大會當天至服務台繳納]
(一) 入會費:個人會員新台幣1000元,團體會員新台幣5000元,預備會員20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。
(二) 常年會費:個人會員新台幣1200元,團體會員新台幣1200元,預備會員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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